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度
实现净利润 72,990,296.57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71,238,543.75 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123,854.3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5,331,809.5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
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05,708,555.63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9,446,498.9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现拟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2,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7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