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2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0 年年末总股本 111,96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7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9,930,304.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968,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8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0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4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6 月 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无锡市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桥配套区庙塘桥藕杨路 158 号
联系电话:0510-68937717-59879
传真:0510-68863779
联系邮箱:kailong@kailongtec.com
联系人:曾睿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