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2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本 公 司202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59,256,664.33元(母公司报表数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25,666.4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165,818,034.0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9,149,031.98元。
根据2020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拟以公司总股本111,968,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9,930,304.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第三 届董事 会第十 次会议 审议通 过了《 关于<2020 年度公 司利润 分配预 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