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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4

亿田智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2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6人,合计可解限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1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606%。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82,1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四)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2.65 万股限制性
 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6,666,700 股增加至 108,093,200 股。

  (七)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
 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9 万股,回购价格为 30.0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9 万股,回购价格为 30.01 元/股,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

  (九)2022 年6 月2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已完成对 3 名
 激励对象合计 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十)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51.5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9.409500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一)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对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82,1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1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届满。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 2020 年度的净利润和营业收

      入为基数,2021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且

      2021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公司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满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足解除限售条件。

      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剔除股权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

      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  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
      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评,7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  均为合格(C)以上,满足
      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届  解除限售条件,将按个人层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的比    面解除限售比例进行解除
      例:                                          限售。

        绩效考核结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      100%        80%    0%

        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2,150 股。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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