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26号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397 号《关于同意浙江亿田
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4.35
元/股,共募集资金 649,334,145.00 元,扣除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不
含税)30,345,950.24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18,988,194.7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649,334,145.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0,628,969.11 元(不
含税)以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
11,603,773.58 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 6,800,000.00 元(不含税)、信
息披露费用人民币 4,783,018.87 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
560,290.1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958,093.29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9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二)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使用金额情况为: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金额(元)
2020 年 11 月 26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8,988,194.76
减: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减: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支付发行费用 18,443,867.91
加: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611,388.46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金额(元)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加:理财到期收回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9,324,165.79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81,831,549.52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
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会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
州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
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1211026029777777777 458,988,194.76 438,809,079.6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市支行 19522301047777777 40,000,000.00 39,303,997.6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405245811203 40,000,000.00 40,017,577.9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3050165653509911911 40,000,000.00 31,048,852.6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3301040160016736731 40,000,000.00 32,652,041.74
合计 618,988,194.76 581,831,549.52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实际
余额为581,831,549.52元,募集资金户初始存放金额为618,988,194.76元,初始
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到账的实际金额。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2.42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