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26 元/股,共计募集资
金 113,475.00 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89.36 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02.2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183.3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投项目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集 截止2023年9月30日
资金投入 实际累积投入金额
1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 34,224.00 34,000.00 1,812.73
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注: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已变更为“年
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润
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集 截止2023年9月30日
资金投入 实际累积投入金额
1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13,500.00 13,000.00 1,746.52
2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 3,500.00 3,500.00 3,603.67
造项目
3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4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100,000.00 20,000.00 11,252.87
5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683.36 12,683.36 14,215.98
6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100,000.00 32,187.27 1,519.42
合计 250,683.36 102,370.63 53,338.46
注:序号5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公司超募资金70,183.36万元扣除已制
定用途的57,500.00万元后的余额,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2022年末,公司实际投入序号5金额为超募资金尚未制定用途本金12,683.36万元和超募资金存放至该账户(账户号为9550880214574100993,现已注销)累计利息1,532.62万元,共计14,215.98万元。
序号6“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4,774.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32,187.27元,其余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 2023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列产品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一)年产 15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年产 15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是在大召营集聚区内对原有设施进行环保和安全技术改造,对公用工程、仓储中心、职工餐厅、宿舍、研发中心等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智能改造,对重烷基苯磺酸盐和无灰分散剂生产线进行绿色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 10 万吨重烷基苯磺酸盐(含配套烷基苯生产装置)和 5 万吨无灰分散剂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绿色改造。该项目原预计达到
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年产 6 万吨
润滑油添加剂项目于 2022 年第三季度已通过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二期建设正在进行中。
公司根据市场开拓情况及现有产能利用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同步建设年产 46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仍在新乡厂区,建设内容为对工业园区内公司现有生产装置进行安全、环保、节能、降碳和智能化技术改造,范围为年产 5 万吨硫化烷基酚钙(含配套 PDF-1 生产线)、年
产 3 万吨重烷基苯磺酸盐、年产 12.5 万吨 ZDDP、年产 13 万吨无灰分散剂、年
产 0.08 万吨烷基硫代氨基甲酸钼、年产 0.98 万吨酸性磷酸酯、年产 1.3 万吨粘
指剂、年产 1 万吨烷基水杨酸钙(含配套 PDF-3 生产线)、年产 1.2 万吨烷基苯、
年产 3 万吨硫化异丁烯、年产 5 万吨酯类油系列产品、年产 0.4 万吨金属减活剂、
年产 36.22 吨复合剂等生产线及上述生产线的分析、试验、检验、原辅配套设施设备及公用工程。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为了更好地协调平衡市场需求、客户拓展与产能规划,提高建成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预期效益。根据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计划及项目进展,对年产 15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与年产 46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中部分相同的产线进行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故拟将年产 15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该募投项
目的建设进度,夯实和完善公司的整体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
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的决定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