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10 证券简称: 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7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
职工代表监事张连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因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辞任后,
张连山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对张连山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予
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张连山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为确保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 该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 《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拟提名申海时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申海时女士简历
申海时, 女,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6 年 6 月出生, 大专学历。
2009 年至 2010 年在新乡市惟德化工有限公司工作; 2010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工作,
先后担任质检员、 质量工程师工作。
截至公告日, 申海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