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1001587),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即2022年度至2024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2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22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