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少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少辉先生《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其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导致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157,1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误操作减持前,王少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7,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二、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
2022年9月2日,王少辉先生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导致其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510,035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股)
(元/股)
王少辉 2022年9月2日 集中竞价交易 98.64 157,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的规定,王少辉先生减持行为违反了前述规定,此次违规减持系误操作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本次减持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王少辉先生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之后,积极向公司说明情况,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经公司核查,该笔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本次误操作违规减持股票的致歉
上述行为发生后,王少辉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将组织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