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2 年5 月 5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杨国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杨国威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国威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杨国威先生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1年5月7日起至2024年5月7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杨国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国威先生任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国威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陈立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陈立功先生正式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