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项目融资、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包括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互保等。上述授信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公司及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业务,签署授信相关文件、签署上述实际融资额度内的融资相关协议。上述实际融资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公司对外部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申请授信业务、办理实际融资及相关授权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实际融资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