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段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段海涛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段海涛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段海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张连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1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连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后,段海涛先生的辞职申请正式生效。段海涛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1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7日。截至目前,段海涛先生通过新乡县鸿润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段海涛先生承诺于原定任期内至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内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张连山先生简历
张连山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8 月出生,大专
学历。1986 年至 1990 年在新乡县豫新水泥厂工作;1990 年至 1993 年在新乡市
化工实验厂工作;1993 年至 1996 年 10 月在新乡市瑞达高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
产管理工作;1996 年 11 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先后负责生产管理、工程管理和运输管理工作。
截至公告日,张连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