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在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郭春萱先生、马振方先生、尚庆春先生、黄茂生先生、李锐先生、杨国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刘双红先生、杨东升先生、成先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王晓东先生、独立董事赵虎林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晓东先生、赵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晓东先生、赵虎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