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10 深市 瑞丰新材


首页 公告 瑞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二级筛选:

瑞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0-11-26

瑞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Xinxiang Richful LubeAdditive Co., Ltd.

                (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 层、15 层)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5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35,565,9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瑞丰新材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具体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8.90 倍(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30.26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7.43 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 89.19%、90.19%、89.99%和 89.64%,占比较高。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油的下游产品、副产品或者衍生品,主要包括基础油、异辛醇、五硫化二磷、苯乙烯、氧化锌、四聚丙烯、水杨酸、α 烯烃、聚异丁烯、二苯胺等。公司主要采取“基于安全库存、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且公司在产品销售定价、库存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下滑或大幅波动的风险。

  另外,由于国家对环保的监管愈加严格,公司部分原材料供应商可能会因环保问题减产甚至停产。若此种情况发生,可能会导致公司原材料不能及时采购或采购价格上升,因此公司存在原材料供应风险。

    (二)技术风险

  润滑油行业发展应与节能、高效、高端化的内燃机油发展趋势相适应。因此,润滑油添加剂产品结构高档化进程正在加速、润滑油品种细分和性能差异日益明显,润滑油大客户对润滑油添加剂企业的产品环保节能水平、产品开发能力以及对产品的技术支持要求越来越高,润滑油添加剂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的技术创新,快速实现产品升级换代的能力。若公司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或者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不够,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能力下降,公司因而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三)海外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收入分别为 12,962.31 万元、13,633.03 万元、
22,594.46 万元和 11,786.79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28.07%、25.97%、34.50%和 33.72%,出口金额逐年增长。2017 年至 2019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额增长较快。在润滑油添加剂领域,由于国际大厂商介入时间较早且由于润滑油相关产品主要与发动机相关,而发动机主要又由国外品牌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国际润滑油添加剂市场主要被路博润、润英联、雪佛龙奥伦耐、雅富顿等几
家国际知名添加剂厂商所占据。由于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及涉足行业的历史与国际几大厂商相比仍处于相对劣势,国外市场的拓展前景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国外市场销售不能持续增长或不能保持稳定,将会影响公司效益。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为精细化工材料生产企业,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物质,存在因生产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五)汽车产业政策风险

  燃油发动机是润滑油主要应用领域之一。据相关报道,欧洲部分国家已经出台了燃油汽车禁售时间表,在 2017 年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透露工信部正在研究、制定“停止生产销售传统能源汽车时间表”。如果“停止生产销售传统能源汽车时间表”正式实施,将会降低增量市场对燃油发动机用润滑油的需求量,从而对公司润滑油添加剂生产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六)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与核心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另外,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对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亦有较大需求。如果公司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可能会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96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瑞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瑞丰新材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瑞丰新材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16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15,000.00 万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其中 3,556.5988 万股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
简称为“瑞丰新材”,证券代码为“30091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3、股票简称:瑞丰新材

  4、股票代码:300910

  5、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5,000 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750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3,750 万
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0 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565,988 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4,434,012 股

  9、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934,0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占首次公开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    总股本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郭春萱              55,833,133              37.22 2023 年 11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