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3月7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135.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
额15,135.9994万股的0.8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3.00
元/股的价格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数量(调整前):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78.00 万股的限
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90.67 万股的 4.74%。
其中首次实际授予385.4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82%;预留 9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
3、授予人数:本计划首次授予实际激励对象总人数 125 人,包括公告本计
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4、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前):20.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拟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调整前):
激励对象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权益 占草案公布时
姓名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许文龙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总 30.00 6.28% 0.30%
经理
任庆 中国 财务总监 30.00 6.28% 0.30%
和蔼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2.09% 0.10%
黎启东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7.10 1.49% 0.07%
林懋瑜 中国台湾 技术(业务)人员 4.30 0.90% 0.04%
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 306.60 64.14% 3.04%
(122 人)
预留授予合计 90.00 18.83% 0.89%
合计 478.00 100.00% 4.7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
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首次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占预留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定比
2020 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注:以上“净利润”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且剔除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所有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亦剔除有效期内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为兴”)并入公司合并报表后信为兴自身业绩所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
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