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4168 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确认,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4,628,855.58 元,其中,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07,620,002.7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公司的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10,762,000.28 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 167,147,264.01 元,2020 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51,014,119.31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计划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满足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 2020 年度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大华审字[2021]004168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