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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仲景食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8      证券简称:仲景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7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4年3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祝卫先生;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天运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69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00余名。

    (6)业务信息: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64,096.9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4,723.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755.86万元。2020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为53家,审计收费5,991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序号            诉讼主体                      目前进展

  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尚未开庭审理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未受到
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龙,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晓曼,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 1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中天运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其在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
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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