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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康平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1楼VIP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建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63,04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74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63,04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4,00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4,00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江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江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02 选举夏宇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夏宇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03 选举江迎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江迎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04 选举窦蔷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窦蔷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曲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曲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2.02 选举柳世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柳世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2.03 选举尹洪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尹洪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尹群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尹群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3.02 选举郭文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0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郭文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张晓庆律师和房加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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