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平科技”)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电机320万台、电动工具6万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5月19日延后至2024年5月19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2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1,396,484.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03,515.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 伙 ) 对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0NJAA20005)。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历次变更情况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 苏州迎东电
1 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动工具有限 30,000.00 - - - -
1200 万台、电动工具 公司
整机 60 万台项目
康平科技
2 补充流动资金 (苏州)股 4,500.00 4,500.00 4,500.00 100.00% -
份有限公司
年产电机 320 万台、 康平科技 1,800 万美元 1,800万美元 665.09万美元(折 2023年5月
3 电动工具 6 万台项目 (越南)有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人民币约 38.50% 19日
限公司 约 11,628 万) 约 11,628 万) 4,477.08万)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 艾史比特 2023年12月
4 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广东)电 19,378.0 13,052.35 - - 19日
1000 万台项目 机有限公司
合 计 65,506.00 29,180.35 8,977.08 30.76%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年产电机320万台、电动工具6万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均在境外,
项目的实施必须经过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外汇管理局的前置审批或备案程序,
受其进度影响,上述项目的实际开始实施时间要晚于计划时间。同时,受宏观经
济波动、全球贸易摩擦及国内外局势变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设
备采购、建设施工进度等受到制约,从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
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5月19日延后至
2024年5月19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1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实施进度及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等,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电机320万台、电动工具6万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5月19日延后至2024年5月19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