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史比特”)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
相 关 文 件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艾史比特向交通银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限公司
3、保证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前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