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0月2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42元。截至2020年11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2,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6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172.7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569.27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14,956.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467.07万元。
2、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 35,467.07
减:本期项目投入金额 41.19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4
银行手续费支出 0.14
现金管理(支出) 25,000.0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116.5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10,539.07
说明:
(1)本公司本期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1.1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54.4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8.83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5.63万元。
(2)本公司本期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24万元。
(3)本公司本期募集资金手续费支出0.1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手续费支出0.65万元。
(4)本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利息116.5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2,980.67万元。
(5)本公司本期累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支出总额25,000.00万元。
(6)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13.7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539.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5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2020年6月12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2月7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天宝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12月15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云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南京东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5日,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100188000977661 非预算单位专用 4,281,892.29
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 存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100188000977579 非预算单位专用 6,834,017.84
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 存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100188000977400 非预算单位专用 94,274,777.69
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 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1904485410888 非预算单位专用 - 2024 年 1 月
南昌云锦支行 存款账户 4 日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5701013100268375 非预算单位专用 - 2024 年 1 月
南昌洪城支行 存款账户 2 日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5701013300268376 非预算单位专用 - 2024 年 1 月
南昌洪城支行 存款账户 5 日销户
合计 105,390,687.82
注: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签署方为其直属上级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27.72万元,理财产品收益
1,652.95万元,扣除手续费0.65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投
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
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1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1月30
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自公司募
集资金到位以来,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一定波动的态势,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另一
方面,公司上市以来业务规模未实现快速增长,现有产能可以满足现阶段生产制造的需要,
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的新建将大幅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故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
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以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经审慎研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和“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1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自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一定波动的态势,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公司新产品的量产与推广尚需时间,如按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扩大产能,有可能造成公司现阶段产能过剩。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等事项,项目的新建将大幅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如产能利用不足,后续产生的折旧摊销等费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使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