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
获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80,000,000 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5 月17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自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63 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
2 02*****304 陶捷
3 02*****342 谭晓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0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2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减持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999号
咨询联系人:尹玮
咨询电话:0791-88193001
传真电话:0791-88103777
八、备查文件
1、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