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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日月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42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52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672,424.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1,727,575.47 元。2020 年 11 月 3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11 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募资金净额为 145,422,375.47 元,已使用金额为 0 元。除本公
告中披露的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外, 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7%。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
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
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3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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