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1-005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6 日上午 10 点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龚福明先生所作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867号《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公司产品销量 4.43万吨,同比增长 6.97%,实现营业收入 6.71 亿元,同比下降 5.73%;实现净利润1.04 亿元,同比上升 3.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4 亿元,同比上升 3.8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 2021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等情况综合考
虑,公司 2021 年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对业务牵引和成本管控的作用。公司 2021 年目标实现营业收入(含税)8.88 亿元,实现净利润1.2 亿元。
特别提示:本目标预算受市场环境变化、国家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高送转方案暨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4,391,622.97 元,按规定提取了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8,269,026.68 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391,622.97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8,457,241.96 元。
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200 万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加至 144,000,000 股。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高送转方案暨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2020 年度高送转方案暨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水平,拟对公司 2021 年度
董事、监事薪酬提出以下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均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年(含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或监事津贴。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的薪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作出,董事的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提高决策水平,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故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津贴)水平,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以下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将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绩效奖励是年度经营效益的体现,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津贴)水平,本次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勤勉尽责,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效率,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董事徐毅明、龚福明、朱建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关联董事徐毅明先生、徐闻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总
额,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票据业务、保函及信用证等,最终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授信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另外,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毅明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与担保事宜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毅明先生、徐闻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应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
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应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变更。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