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0-002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和网络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戴礼兴、马树立、徐闻达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参加)。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5 号)同意注册,公开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
股本总数由 5400 万股增加至7200 万股,注册资本由 5400万元增加至7200 万元。
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拟
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最终工商审批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变更,并需对《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及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拟聘任龚福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田雪峰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举,公司拟聘任田雪峰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副总工程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蒋志勇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举,公司拟聘任蒋志勇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副总工程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虎明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举,公司拟聘任徐虎明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副总工程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71 号)
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