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4-067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好地适
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
《公司章程》中“总经理”职位调整为“总裁”,“副总经理”职位调整为“
副总裁”,并增加“常务副总裁”职位。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公 司章程 自生效之 日起, 即成为规 范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 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对公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法律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裁 和其他高级管理理人员,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十 一条 本章程所 称其他高 级管理 人员是指 公 第十一 条 本章程所称 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
司的副 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司的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第 七 十三条 股东大 会召开时 ,本公 司全体董 事 第七十 三条 股东大会 召开时,本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 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 经理和其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 裁和其他他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列席会议。上述 人员因故不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上述人员因故不能能出席或列席股 东大会的,应当以书 面方式说明 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情
情况并请假。 况并请假。
第 七 十八条 股东大 会应有会 议记录 ,由董事 会 第七十 八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 记录,由董
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 ……
(二)会议主持 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 的董事、监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
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事、总裁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
第 八 十二条 下列事 项由股东 大会以 特别决议 通 第八十 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
过: 过:
…… ……
(十一)除公司 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 ,公司需与 (十一)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需与董事、总 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人订立 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将公司全部或者 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 该人负责的 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
合同; 同;
…… ……
第 一 百〇一条 董事 由股东大 会选举 或更换, 并 第一百 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董事 任期届 满可连选 连任, 但独立董 事 期3年,董事 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但独立董事
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选,在改选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法规、部门规 章和 本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 事职
务。 务。
董事可以由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但兼任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 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一)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经理、董事会秘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裁 、董事会秘书书及其报酬事项 ,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 裁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 、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 解聘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财务总监及其报
; 酬事项;
…… ……
(十五)听取公司总 经理 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 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
的工作; 作;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
(四)提名公司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 (四)提名公司总 裁、董事会秘书人选;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 1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一 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 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公司设副 总经 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董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 百四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 连 第一百四十九条 总裁 每届任期3年,总裁连聘可
聘可以连任。 以连任。
第 一 百五十条 总经 理对董事 会负责 ,行使下 列 第一百 五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 ……
(六)提请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裁、常
理 、 财务总监; 务副总裁、财务总监;
…… ……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 理 决定关联交易事项时,如总 经理 与该关联 总裁决定关联交易事项时,如总裁 与该关联交易交易有关联关系 ,该关联交易事项由 董事会审议 有关联关系, 该关 联交易事项 由董事会审 议批
批准。 准。
总 经理 可将本条第(八)款规定的职 权授予公司 总裁可将本条第(八)款规定的职权授予公司其
其他部门及人员。 他部门及人员。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 第一百 五十一条 总裁应制订总 裁工作细则,报
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 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 和参加的人 (一 )总裁会 议召 开的条件、 程序和参加 的人
员; 员;
(二)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 自具体的职 (二)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
责及其分工; 及其分工;
(三)总 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 ,签订重大 (三)总裁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 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 一 百五十二 条 公司副总经 理、财 务总监任 免 第一百 五十二条 公司副总裁 、常务副总 裁、财由总 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副总经 务总监任免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理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 负责,根据总经理 的授权 ;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对总裁负责,
行使职权。 根据总裁 的授权行使职权。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