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编号:2023-047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5.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据中证指数网站信息,截止2023年8月18日,公司股票最新市盈率为
120.94倍,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新平均市盈率为31.69倍,公司股票市
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均值。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拟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
订项目框架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特别提示:
(1)《项目框架投资协议》不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次投资尚需
后续签订正式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项目尚未正式实施,项目实施进度及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5.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据中证指数网站信息,截止2023年8月18日,公司股票最新市盈率为
120.94倍,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新平均市盈率为31.69倍,公司股票市
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均值。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拟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框架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特别提示:
(1)《项目框架投资协议》不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次投资尚需后续签订正式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项目尚未正式实施,项目实施进度及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