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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科翔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

  1.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2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7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04 万股,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前述 104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分配及调整至预留部分。

  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403 人调整为 376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
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02 万
股调整为 2,218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 万股调整为 28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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