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广 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
未 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张新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0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公司股东张新华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81,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股东张新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新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3日,张新华先生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届满。
同时,公司收到张新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其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18,6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755%)(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和未来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
得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22年12月14日
张新华 集中竞价 至 12.41 5,362,720 1.2932
2023年6月13日
合计 - - - 5,362,720 1.2932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减持前总 股数 占当前总股本比
(股) 股本比例 (股) 例(%)
(%)
合计持有股 11,481,382 2.7686 6,118,662 1.4755
份
张新华 其中:无限 11,481,382 2.7686 6,118,662 1.4755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张新华先生前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 张新华先生前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进展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张新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截至2023年6月13日,张新华先生的前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并依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张新华 6,118,662 1.47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18,66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4755% 。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 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股东张新华承诺如下:
“在不违反在科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科翔股份股份的,减持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截止目前,股东张新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
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 股东张新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 张新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
2. 张新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