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4,694,4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晓蓉、谭东及其关联股东深圳市科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科翔富鸿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郑晓蓉、谭东、郑海涛、刘栋、秦远国、程剑、刘涛,离任非独立董事陈焕先、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高军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对减持底价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
咨询联系人:郑海涛
咨询电话:0752-5181019
传真电话:0752-5181019
七、备查文件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