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晓蓉女士、谭东先生、郑海涛先生、费杰先生、刘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瑾女士、赵玉洁女士、陆继强先生、陈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焕先先生、于灏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胜洪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晓蓉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大专学历;1992年1月至1997年4月,任深圳科荣电子厂市场部经理;1997年5月至2001年6月,任深圳市顺嘉兴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7月至今,历任惠州市大亚湾科翔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4月至今,历任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1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晓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69,684股,通过持有深圳市科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郑晓蓉与谭东系夫妻关系,刘栋系郑晓蓉姐姐的女儿。除此之外,郑晓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东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广东万家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1996年1月至2001年6月,任深圳市顺嘉兴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今,历任惠州市大亚湾科翔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历任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60,600股,通过持有深圳市科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和珠海横琴科翔富鸿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谭东与郑晓蓉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谭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海涛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惠州市大亚湾科翔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1年9月至2019年4月,历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监事、董事长助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郑海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珠海横琴科翔富发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6%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费杰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深圳市欧比特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冠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费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栋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至2017年5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栋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珠海横琴科翔富发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刘栋系郑晓蓉姐姐的女儿。除此之外,刘栋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瑾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顾问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监事、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监事;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玉洁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会计系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2011年7月至2021年4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在美国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从事访问学者研究,2021年5月至今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1年3月至今,任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玉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继强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1996年9月至2003年11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法律部助理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律总监;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任北京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5月至今,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2019年7月至今,任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陆继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