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2393 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1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06 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562,886,000.00 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61,231,689.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1,654,310.87 元。实际到账金额情况:扣除承销费用
39,826,839.62 元后实际资金到账 523,059,160.38 元,差额 21,404,849.51 元为剩余发行费。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由主承销
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出
具了众会字(2020)第 75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 本年支出 本年收入 募集资金余额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利息收入等
募集资金金额 - - 50,165.43
2020 年度 1,800.00 22.44 48,387.87
2021 年度 39,110.97 675.17 9,952.07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
(一期)。截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人民币 1,800.00 万元,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科翔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
第 7912 号),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9,952.07 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名称 募集账户名称 帐号 金额 存储 账户状态
方式
广东科翔电子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7150 0.57 活期 正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3500001341
广东科翔电子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8022729 6,914.25 活期 正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惠州滨海支行 200293878
广东科翔电子科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8108801000 0.00 活期 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08842
广东科翔电子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9550880023 0.00 活期 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州大亚湾支行 808500285
江西科翔电子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7150 60.19 活期 正常
技有限公司 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3500001402
江西科翔电子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605016401 2,977.06 活期 正常
技有限公司 公司九江开发区支行 6400000950
合计 9,952.07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第
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鉴于 2021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需要,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与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中泰证券将承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重新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江西科翔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用于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江西科翔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申港证券。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江西科翔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公司、江西科翔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各方均履行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加“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165.43 本年度投入募 39,110.9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合计使用:40,910.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集资金总额 其中:2020 年度:1,800.00
2021 年度:39,110.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