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焕先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公司股东兼董事陈焕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1,731,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5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22 年1 月4 日,公司收到陈焕先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及《关于减持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陈焕先先生决定提前终止于 2021年11月12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启动新的减持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情况
1、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1-12-17 26.6640 263,800 0.1531
陈焕先 集中竞价
2021-12-21 26.1187 230,000 0.1335
2021-12-23 25.9603 300,000 0.1741
2021-12-24 25.5245 920,000 0.5338
合计 1,713,800 0.9944
2、前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前次减持计划终止后持有股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6,927,866 4.0199 5,214,066 3.025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5,195,900 3.0150 3,910,550 2.2691
陈焕先 份
无限售条件股 1,731,966 1.0049 1,303,516 0.7564
份
二、关于新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陈焕先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03,51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564%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陈焕先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自然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股东陈焕先承诺如下:
(一)股东陈焕先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董事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5月5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承诺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二)股东陈焕先在限售安排承诺期满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不违反在科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科翔股份股份的,减持股份时将提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截止目前,股东陈焕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陈焕先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前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符合已披露的前次减持计划。
3、陈焕先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的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在新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陈焕先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陈焕先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及《关于减持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