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2-043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洪伟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9 人,代表股份78,454,0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30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77,46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5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87,2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714%。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4,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4,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4,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4,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4,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4,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4,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4,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洪伟艺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69,7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62,9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8%。
表决结果为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许燕青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69,7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62,9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8%。
表决结果为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洪清泉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69,7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62,9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8%。
表决结果为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美钗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69,7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62,9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8%。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独立董事 3 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涂连东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69,70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