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
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60 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38.40 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89.6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31.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731.99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 57,659.02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募集资金
号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配置金额
1 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 10,678.63 10,678.63 10,678.63
设项目
2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26,873.05 20,946.0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10,107.34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6,000.00
合计 57,659.02 57,659.02 47,731.99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
(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资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