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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广联航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韧性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切实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7、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00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66,667 股至 3,333,33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9 至 1.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增夺先生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了其通过配售认购的“广联转债”共计 2,065,530 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9.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
施完毕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亮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常亮先生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常亮先生增持股票数量不低于 10 万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
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6,667股至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9至1.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总金额

  1、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
回购1手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约为1,666,667股,回购股份下限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9%;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上限约为3,333,333股,回购股份上限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7%。假设
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计入有条件限售股,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回购数量上限)        (回购数量下限)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      56,497,375      26.68  59,830,708      28.25  58,164,042      27.47
 份

 无限售条件股    155,259,995      73.32  151,926,662      71.75  153,593,328      72.53
 份

 总股本          211,757,370      100.00  211,757,370      100.00  211,757,370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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