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3-043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1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2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 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股东大会采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
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事的意见及理由。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 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
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3:00。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认,不得变更。 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严格遵循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严格遵循
以下规定: 以下规定:
(一)未经有权批准,公司不得为任何非 (一)未经有权批准,公司不得为任何非
3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 (二)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相应的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承担能力;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
(三)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 的提供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三)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
(四)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四)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会审批; 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五)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 会审批;
额大小,均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 (五)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额大小,均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
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书面审核
(二)检查公司财务; 意见应当说明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符合相关规定,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整;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 (二)检查公司财务;
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务的行为、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予以纠正; 提供专业意见。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4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 予以纠正;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由公司承担。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
由公司承担。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之日起 4 个月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之日起 4 个月
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 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 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
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黑龙江 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黑龙江证监
5 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 局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之日起的 1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公司第
黑龙江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 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