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83,091.3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525,491.9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 2023
年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可供分配利润 180,547,989.77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84,978,935.8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80,547,989.77 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3,783,4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2,962,047.7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