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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7

上海凯鑫: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凯鑫”)于 2022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9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4.4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389,658,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736,588.7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2,921,911.26 元。2020 年 9 月 3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81 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8,819,071.59 元,其中:2022 年 1-8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436,533.78 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56,459,886.96 元(包含银行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4,775,784.06 元,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 7,581,263.23 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9,758,178.60 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为 59,758,178.60 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且尚未到期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 200,000,000.00 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余额 3,298,291.64 元,差异原因系发行 费用中有 3,298,291.64 元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其中,原计划拟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293,396.20 元,剩余 4,895.44 元不再进行置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 3,293,396.20 元尚未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
 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所致。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投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余额
号                  入金额        净额        资金金额

  研发与技术服

 1  务一体化建设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8,673,363.08  181,326,636.92
  项目

  膜分离集成装

 2  置信息管理系  40,000,000.00  40,000,000.00    30,985.86  39,969,014.14
  统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114,722.65          0.00

      合计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78,819,071.59  221,295,651.06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原因
 系利息收入114,722.65元。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计划通过建设“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现对
 销售给客户的膜分离系统集成装置之产品性能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测,
 通过后台数据采集及分析,对膜分离系统集成装置进行自动修复,减少人工修
 复次数;对于无法自行修复的装置异常情况,系统可发出分级警报,公司可根
 据警报级别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可为客户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该项目
 原计划总投资额为4,000.00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0万元,投资进度
0.08%,主要用于软件投资等,剩余募集资金4,169.59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由5个子系统工程组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系统平台建设(含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分析工程建设、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改造和资产及运维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配置各种仪器设备并辅以配套设施和安全设施。但近几年,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较快,行业内已出现专门提供远程监控平台服务的供应商,公司通过租赁供应商提供的平台,也可实现该项目原计划的数据采集、视频监控、故障预警等目的,同时大幅缩减了原投资概算中的硬件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和部署测试费。一般提供远程监控平台服务的供应商所使用的网络会比企业自建网络更安全、稳定性更高,在平台运行方面也会更加专业,有专人提供24小时平台维护服务,可减少企业自身人力、物力的投入成本。

  鉴于向供应商采购远程监控平台租赁服务的投入金额较原计划大幅缩减,且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建设人员无法按时到项目现场布点,导致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预计大幅延长。因此,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过多方面的评估后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
目”。本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届时,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
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上海凯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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