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
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持有公司股
份 2,551,3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000%)的股东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明”)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1,33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4.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启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苏州启明
已于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66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21%,苏州启明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总股本
的 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4 幢 20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
股票简称 上海凯鑫 股票代码 30089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664,700 1.0421
合 计 664,700 1.042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551,331 4.0000 1,886,631 2.95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51,331 4.0000 1,886,631 2.95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苏州启明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告了《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
到 1%及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苏州启明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 3,779,5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56%。自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告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以来,苏州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启明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总股本的 1%,同时减持计划期限届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满,剩余部分股份未减持。
划 苏州启明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告知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或者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1,33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4.0000%
苏州启明已于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664,7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
的 1.0421%。此次减持符合相关减持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