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 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76,177.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543,499.6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
2020 年净利润 43,543,499.62 元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354,349.96 元后,
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149,840,808.06 元,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 156,080,535.16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0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9,840,808.06 元。
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
红策略,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783,4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135,039.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结合 2020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
红策略,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