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8 证券简称:熊猫乳品 公告编号:2023-075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14:3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一楼会议
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李锡安)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570,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000,000 股的 14.97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569,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14.97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 0.000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000,000 股的 0.00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 0.000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LI DAVID XIAN(李锡安)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2500%。
议案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XUXIAOYU(徐笑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2500%。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2500%。
议案 1.0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占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2500%。
议案 1.0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2500%。
议案 1.0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学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2500%。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尤玉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8750%。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叶兴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8750%。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唐善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8750%。
(三)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3.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徐同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4%。
议案 3.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美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486,2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朱嵘、余方晟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