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3.46 元,
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882.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945.04 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12207110401)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2049867)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账户(账号为:8110801013502057930)人民币 3,100.00 万元、招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05794010881)人民币 3,000.00 万元和工行杭州科创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220929900291678)人民币 25,836.96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6.2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0]6085 号)。
(二)募集金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313.06 万元,
其中,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使用 146.33 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结项的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833.78 万元,全部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本息余额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12207110401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解放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71010122002049867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3502057930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玉泉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05794010881 募集资金专户 1,833.78 --
高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220929900291678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杭州科创支行
合 计 1,833.7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 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协同路,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216.36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 187.15 万元,同意使用募集资
金 5,216.36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187.15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结项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已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成。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超募资金为 20,27
0.76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1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2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