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的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等。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联合银行、华夏银行等。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2022年度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该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