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0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李郁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
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大股
东李郁丰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等法规
允许的方式减持或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7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82%)。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郁丰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至本
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李郁丰先生暂未通过任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
合计持有股份 4,351,827 6.3997%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李郁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
740,000 1.08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11,827 5.311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郁丰先生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李郁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李郁丰先生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郁丰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