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47号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7,985,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86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7,969,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837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44%。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9,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7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钱炳炯先生、季永聪先生、岑腾云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姚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1选举钱炳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钱炳炯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2选举季永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季永聪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3选举岑腾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岑腾云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4选举王雪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王雪洲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5选举胡绍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胡绍水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6选举姚水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姚水根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会议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鲁爱民女士、曾佳女士、丁茂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2.01选举鲁爱民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鲁爱民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2选举曾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曾佳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3选举丁茂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丁茂国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会议采用累计投票方式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曾金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沈俞涛先生、翁强民先生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3.01选举曾金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曾金南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96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3%;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3,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1740%;反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