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4-039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22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119 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3 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16.0787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5.4277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0.651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含预留):197.48 元/股。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82.99
元/股。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4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上述激励对象中除简军女士、石毅峰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 占草案公告时总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简军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1.8833 4.5128% 0.0087%
石毅峰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1.8833 4.5128% 0.0087%
简勇 非独立董事、董事会 0.8218 1.9692%
秘书 0.0038%
勾丽娜 副总经理 1.2327 2.9538% 0.0057%
尹永磊 副总经理 0.8218 1.9692% 0.0038%
张仁朝 非独立董事、财务负 0.8218 1.9692%
责人 0.003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25.9209 62.1128%
人员(135 人) 0.1198%
预留 8.3464 20.0000% 0.0386%
合计 41.7320 100.0000% 0.192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首次授予部分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3%;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9%。
首次授予部分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4%;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6%。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部分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3%;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9%。
预留授予部分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4%;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6%。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 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A+ A A- B B-
归属比例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