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4-018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1)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金平西路 20 号院爱美客大
厦 1 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简军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
表股份 138,988,2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58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16,722,1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240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22,266,09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47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
份 42,196,0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6084%。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9,929,95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9.2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22,266,0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3470%。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部分人员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2,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0,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5%;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2,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5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2%;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0,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5%;反对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2%;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2,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2%;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0,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9%;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28,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35,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73%;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2%;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8,937,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5%;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5,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6,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4,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5%;反对
5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7、《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6,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4,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5%;反对
5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8、《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6,220,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087%;反对
2,76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73%;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8,3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409%;反对
2,762,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6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8,986,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94,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5,693,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93%;反对
3,294,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707%;弃权 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1,0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911%;反对
3,294,9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087%;弃权 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10.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5,69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93%;反对
3,289,4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6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1,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