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3-043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1)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茂大厦 C 座 20 层第二十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简军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155,552,6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下同)的 71.93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16,408,9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835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39,143,60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102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52,37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22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9,815,86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9.164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32,560,1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5.0581%。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55,551,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75,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 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冬梅、姬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