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3-001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16,36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爱美客 股票代码 30089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简勇 马乔骞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茂大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厦 C 座 21 层 号世茂大厦 C 座 21 层
传真 010-85809025 010-85809025
电话 010-85809026 010-85809026
电子信箱 ir@imeik.com ir@imeik.com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已上市的主要产品为Ⅲ类医疗器械,应用于医疗美容行业。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基于透明质酸钠的系列皮肤填充剂、基于聚左旋乳酸的皮肤填充剂、面部埋植线产品,以及衍生的“伴侣型”化妆品品牌矩阵。
公司已上市及获批的注射类皮肤填充剂分为凝胶类和溶液类注射产品。其中,凝胶类产品包含: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微球的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医用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含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溶液类产品包含: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透明质酸钠溶液;此外,公司已经上市的医疗器械产品还有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上年末增 2020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6,258,547,700.17 5,264,825,778.13 5,272,044,000.67 18.71% 4,632,668,833.13 4,638,519,294.6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5,846,126,232.19 5,029,472,729.96 5,029,553,768.77 16.24% 4,533,816,111.30 4,533,716,113.05
产
2021 年 本年比上 2020 年
2022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938,838,363.70 1,447,872,001.48 1,447,872,001.48 33.91% 709,290,197.00 709,290,197.0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263,558,415.71 957,798,548.01 957,979,585.07 31.90% 439,748,783.82 439,648,785.57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197,352,350.70 914,421,058.03 914,602,095.09 30.92% 424,232,869.64 424,132,871.39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193,935,203.61 942,779,508.00 942,779,508.00 26.64% 425,677,596.15 425,677,596.15
额
基本每股收益 5.84 4.43 4.43 31.83% 4.51 4.5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5.84 4.43 4.43 31.83% 4.51 4.51
(元/股)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 23.73% 20.54% 20.54% 3.19% 25.31% 25.30%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30,712,581.75 454,201,061.01 604,530,846.87 449,393,87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80,095,605.38 310,875,165.37 401,221,323.49 271,366,321.4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65,531,731.17 305,120,034.88 394,649,752.93 232,050,831.72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0,340,450.10 320,957,055.69 388,063,956.28 244,573,741.54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露日 持有特别
报告期末 露日前一个 报告期末表决 前一个月末表决 表决权股
普通股股 32,173 月末普通股 30,401 权恢复的优先 0 权恢复的优先股 0 份的股东 0
东总数